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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我願意

 

結婚進行曲緩緩的從教堂裡傳出。

 

偌大的教堂裡,只有牧師和吳亦凡及張藝興的好友們。

 

“張藝興先生……你是否願意與吳亦凡先生共度一生一世?

“我願意。”

“吳亦凡先生……”

“我願意。”

 

“我說你會不會太急了點,你好歹也讓牧師講完話嘛。”邊伯賢抱著手臂道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亦凡哥怕藝興哥跑走啦!”朴燦烈在一旁大笑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”鹿晗不知道所以然就跟著笑,因為朴燦烈看起來很好笑。

 

吳亦凡和張藝興的婚禮很圓滿的結束了。

 

--十年後--

 

十年間鹿晗要從國中升上高中,這期間也發生了很多事。

 

原本住在鹿晗家對面的金敏碩搬家了,據說目前居住在大饅頭家對面。

 

繁星燦白家都多了一隻小鬼頭。

 

桃子終於意識到自己喜歡的是男生了,而且是他媽媽。

 

金鐘仁成了幫派頭頭。

 

都璟秀學了煮飯,現在燒了一手好菜。

 

鹿晗在這十年內學了各種球類運動,現在準備學街舞。

 

而吳世勳他對鹿晗的感覺越來越奇怪了。

 

鹿晗現在越長越好看,有時吳世勳都會以為床上睡的是位女孩。

 

而長的好看的鹿晗在上學第一天就被學長姐封為“清晨小鹿”。

 

原因很簡單,鹿晗這貨發呆都喜歡把眼睛睜著大大的,而剛上學的第一天因為找不到教室,也懶得找,於是就蹲在校門口發呆,結果被人拍下那張發呆照傳上學校論壇,標題為“哥的初戀在清晨”的文章…

 

《哥的初戀在清晨》

 

˙【圖片】

 

今天哥爆RP,想說早一點到學校睡覺,結果在門口看到一隻眼睛睜的大大的小孩,我靠,一看到這小孩,哥覺得這就是哥的初戀ヾ(*´∀`*)ノ

 

哥,真的是從未見過這麼清純的小孩,當下好想過去說句:“跟哥哥走,有草吃~”

 

幸好,理智戰勝了行動。

 

哥終究沒有過去,因為有個學弟過去搭訕,然後小孩就爬上學弟的背走了……

 

哥為毛不過去為毛不過去!!!!!

 

哥感覺不會再愛了……

 

這篇文章,當選當日熱門文章第一。

 

而鹿晗也被人肉掛上了“清晨小鹿”的稱號。

 

而那位學弟是……

 

“好餓喔、好想睡覺喔…”鹿晗抱著腿喃喃自語著。

“鹿鹿?”金鐘仁頂著一頭金髮和一頭疑問的看著蹲在地上的鹿晗。

“黑鐘,我好餓喔……”鹿晗爬上黑鐘的背。

“都都呢?”鹿晗問。

“他在家準備早餐,我先來學校睡覺。”

“哦,黑鐘你那個班?”

“二班。”

“跟我一樣耶,順便帶我去~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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燦燦忘記更文了TU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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